我现在离职,我4月19日到公司上班,7月8号离职(因不开资选择离职)期间就5月26日开过一次工资,之后到现在一直没有开资!我管她要,她就一天拖一天的说今天给开,到了晚上再问就说明天给开的!我是在试用期期间,她没有跟我签试用期合同,她这是不是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啊?按照劳动法我可不可以要求她支付我双倍工资和无故拖欠工资补偿金啊?我这种情况应该先去哪个部门投诉,他们会处理嘛?
2024-11-24 08:57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您是否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是,则您有权获得公司的工资,并且如果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延迟付款,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 公司是否有义务提供试用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公司必须为所有员工提供书面的试用期合同。因此,即使公司未与您签订试用期合同,也应视为存在试用期。 你是否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局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这些机构通常会受理关于工资拖欠的问题,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和解决。您可以直接联系这些机构以获取更多信息。 双倍工资和无故拖欠工资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从应得工资中扣除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基础,然后按每天加倍计算剩余的工资差额。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