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视力残疾的21岁女孩,2017年2月15号到一家养生馆工作 应聘的时候 该店老板之一承诺一月五千 在2017年3月18号被该店经理(招我之后上岗的管理店的经理)开除 理由卫生打扫不干净 现在不给我开工资 说开提成(干一个活拿百分之四十) 因为店是新开的是起步阶段没有提成这一说。都是五千一个月,招我的时候就是五千一个月 现在不给我开了 找老板(招我的那个)他不管 我想咨询的是 我得去什么部门要说法 没签合同能不能行 这钱能要出来吗,
2024-09-20 19:25首先,您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这家养生馆,以获取法律援助和帮助。 其次,您可以寻求法律意见,因为法律规定了员工有权要求支付工资,并且如果他们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可以请求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收集关于您的工作时间、工资水平和其他相关细节的证据。 最后,建议您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处理此事,以便更有效地维护您的权益。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为您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