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9月租位于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cbd数码城的商铺,商铺是开发商卖给了私人老板,我们直接找房东老板租的,房东只收房租,其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都是直接交于开发商,当时也是签了合同,但费用没交,交了5000块装修押金,2017年3月26日店里当晚12:15被盗,小偷撬锁进入店内后,开发商方的值班巡逻人员经过门口,并用手电照了店里,未发现异常情况,导致损失合计4000多元,次日早上发现并报警立案了,于2017年6月我要求退装修押金,结果开发商要求抵扣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并对其被盗损失推卸责任,说当时签的合同无效,但又要求我方缴纳之前的物业管理费,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2024-12-06 09: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有权要求退还装修押金。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押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则应按照约定处理。然而,在本案例中,开发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的有效性以及押金被用于偿还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情况。 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例如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监控录像或其他证人证言。 联系法律顾问进行进一步的专业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同时,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详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所有费用都已包含在内,并保留好相关的文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