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职业病尘肺一期,工伤六级,现单位注销了,要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只给我六级工伤的赔偿,也没和我协商过,直接下函解除合同,可是职业病尘肺要后续治疗,我后续治疗单位不应该负责吗
2025-09-28 21:19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患上了职业病尘肺,因此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救治; 住院伙食补助费; 同时,如果您需要进行后续的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