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接应的是部门经理,我们在那上了一天班就说公司整顿让我回去休息,也没有说辞退我,一连就是两个月,期间问他有没有工资他说有,也问了什么时候上班,一直回答说就这两天,快了,就这样,因为这样的回答我也没去找别的工作,就这样等着,这样我算有工资吗
3小时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无故拖欠工资”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公司在您连续两个月没有给您发工资的情况下,可以视为该公司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单等),并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的行为,要求其依法支付您所欠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