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给私人打工时把腿摔伤手术三处骨折,老板现在也没赔付,说开会时讲过签字,说我违反规定,我家当时装修房子师傅找我,我是一手拿着拖布一手在打电话,走到干活的斜坡滑倒,请问打官司我能否胜诉,老板说只能赔付我的医疗费的一半,其他一切不管,请问合理吗?我有什么权利主张,能否胜诉,请指点!
2025-06-14 16:1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您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相关标准,则有权获得工伤赔偿。您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据。 如果您认为自己不属于工伤范围,比如是意外事故或自身健康状况引起的伤害,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老板拒绝支付全部费用,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例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老板的说法,是否属实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果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建议您及时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老板进行协商解决,或者选择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案件。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