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男友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以公司名义帮我预定的酒店房间,一共55天,费用7万多,酒店现在让我结算住宿费用,否则就起诉我,我想请律师。(酒店在这期间一直没有要求结算费用,催收短信中提到请尽快联系某某公司某某总结账,否则要求我结账,不然起诉我。)
2024-06-20 11:50首先,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前男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为您预定酒店房间,这通常意味着酒店与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如果酒店在预定时接受了公司作为支付方,那么按照合同法的原则,酒店应当向公司索取费用,而不是直接向您个人追索。 其次,酒店在您入住期间没有要求结算费用,这可能说明酒店当时默认了公司作为支付方。现在要求您个人结算,可能需要提供合理的解释和依据。 再次,如果酒店要起诉,您作为被告,有权要求酒店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据,证明您个人有支付义务。如果酒店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最后,您考虑请律师是明智的。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具体情况,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证据,代表您与酒店协商或在法庭上为您辩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详细咨询并获取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