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企工作4个月,没有签约劳动合同,一次老板批准我请6天病假,老坂另请别人替代我冈位,等我病假后去上班,老板说叫我停住,等它新来员工试用期15日后,再决定需不需要我,工资也不给结算清楚,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要拿那些有效法律途径,要具备那些证明?证据对付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该给我赔偿多少钱?谢谢
2024-11-05 07:52首先,您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请假单和医生的诊断书。 老板口头同意的请假记录。 其他同事替岗的情况说明。 接下来,您可以尝试以下几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 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至于赔偿金额,这将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您的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可能无法获得任何经济补偿;但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一个月,并且有明确的工作合同,那么您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提出经济补偿请求。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最后,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能够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维权。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在维权过程中,注意保存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于将来可能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