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美容店上班刚开,但是刚来的时候老板培训说是美容后来做了一个月合同签了变成了理疗师,现在不想做了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要赔违约金只是后面最后一条写的考证2万如果走了就是赔10倍,现在还没有考证我想走给老板说,老板说要走就要给两万培训费,包括生活费,合同写每月扣500以及店里水电气平摊,店里也有未成年女生,我刚成年,是成年后签的合同,感觉被套住了,想走又不敢走,我可以直接走嘛,不用给她说,员工规定有写旷工3天算辞职后面没写要赔违约金
2024-10-06 07:38您提出的关于离职的问题涉及到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在未达到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不得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决。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希望解决问题的愿望。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考虑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书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提起仲裁或起诉。 请记住,任何决定都应基于对自身利益和法律后果的充分了解。同时,保持职业素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也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