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7月24日之后开庭,欠款方委托律师开庭应诉,两年前签订借款合同,有欠条,借款30万,利息2厘,现在利息涨到10万,两年期间,欠款人给出借人供货抵欠款,有供货单(当事人不方便透露,可与律师详谈)现在双方对欠款不能协商一致,出借方起诉,欠款方委托律师应诉
2024-11-20 21:20关于您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或者未按期偿还贷款,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借款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欠款人在债务到期后仍未偿还借款本息,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债权人也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与欠款人协商解决争议,以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们可以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