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公司6年了公司一直提供住宿宿舍,前两天突然让我们搬出去公司不提供宿舍,让我们自己解决住宿问题,能接受就干不接受就自己离职,这属不属于变相降低工资,逼我们辞职!还有一点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呢,如何是好。
2025-02-24 14:49首先,您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已经达到了6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搬迁并自行解决问题。这种做法通常被认为是合法和合理的。然而,如果公司未能遵守相关劳动法规,如最低工资标准或支付加班费等规定,那么您的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雇主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关于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您在入职时并未收到书面合同,并且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文件,那么您可以考虑要求公司出具正式的书面合同,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障。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在此期间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也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之一。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收集有关公司行为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通知、邮件、短信、电话录音等,以及与公司协商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如会议纪要、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从而支持您提出的相关诉求。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