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4月初进入公司,公司至今未给我缴纳社保,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想做了,可以得到赔偿吗
2025-01-25 02:00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公司在您入职时没有为你缴纳社保或者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已经离职,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在公司的工作情况和工资情况,然后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