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身份证号:******* 受银行委托,提示你曾向银行申领的信用卡(卡号: *******) 截止到2018年8月1日,累计所欠本息合计为 5300余元(以上未包特约商户尚未送交银行的消费帐款)。经银行方多次催收,你长期拒不清偿,联络困难,明显有逃避债务,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意。 由于你拖欠帐款时间较长,严重危害银行资金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之规定,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 你必须于收到本函起24小时内清偿全部欠款,否则我单位将申请报案材料向你户籍所在地、现居地以及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如罪名成立,你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要清偿全部欠款。 由于事态严重,无论你
2025-10-13 12:43尊敬的客户, 我们注意到您在银行的信用卡账户中存在一笔未偿还的款项。根据您的账单记录显示,截至2018年8月1日,该笔款项的总金额约为5300余元,包括本金和利息。 鉴于此情况,我们认为您可能已经违反了信用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并且未能及时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您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则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因此,我们建议您尽快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以解决这个问题并确保您的信用记录不受影响。同时,请务必保证在未来能够按时履行信用卡还款义务。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谢谢。 敬上, [您的姓名] [您的职位]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