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是一个正规大学里面的宿舍管理员,来这里工作已经快三年了,开始只签一年的劳动协议后就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了,也从来没有为我们交过社保。学校现在要用末位淘汰的方法把我们其中一部分赶走,合法吗?
8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必须强调,无论是在校学生还是正式员工,在中国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 在中国,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机构,都需要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不仅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学校在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进行“末位淘汰”可能会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意味着,如果学校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它可能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因此,建议您及时与学校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再次强调,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请务必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