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厨师,在上班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今收到的工资与口头协议不符(我无证据及材料证明该口头协议的存在),我该如何在私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获得赔偿!主要是我们这个店,在六月十一号换了老板,我们继续给新老板做,直到七月十一号,为期一个月吧,切工作时间从早上十点到凌晨一点多不等,因为店里没有别的人了,我就算是顶替吧,可收到的工资却一分加班费也没有。在此期间我休息了一两天,他们却把这个休息当天的工资扣掉却不算工作时间太长的工资!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我也无法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所以只能在这求助!谢谢!万分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替我解决困扰!祝您生活愉快
9天前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符合法定标准,则可以要求按照正常的工作小时数支付工资。 其次,关于口头协议的问题,您可以尝试收集其他证据,例如录音、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双方存在书面或口头的合同关系。如果没有这些证据,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雇主沟通,了解他们的解释和处理方案,并保留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如果情况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