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农村的,老家的房子是我结婚前父母盖的,婚后父母分给了我,父母跟我同住,老婆户口没有迁到我家,我家户口本上也没有她的名字,现在她要跟我离婚,我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她能分我的房子吗?
1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或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妻子离婚时,该房屋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割。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由您父母赠予给您的,且婚后一直由您居住并使用,则该房产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您个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予的,否则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您的个人财产。 此外,关于离婚后能否将该房产分配给您,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以便了解更准确的情况,并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