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详情 我在公司上班是从去年的2017年3月1号到2018年的8月分截止的,公司从2017年3月到2017年11月份之前都没有给我们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买保险,但是我现在已经辞职在家一个月了,辞职单也填了,我想问一下填写的辞职单防不妨碍这个官司的成败,合同的钱和保险的钱,主要是合同钱能不能要到
2025-12-01 09:2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在工作期间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那么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这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 关于您的具体问题,由于您已经提交了辞职单,并且已经辞职,因此在法律上来说,您已经不再是公司的员工,不再具有请求赔偿的权利。然而,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在工作期间存在被拖欠工资、社保等问题,以此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