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7月到晋煤集团寺河矿八年轮换合同,中间受两次工伤,但单位瞒报了,2008年工作原因由寺河矿调到晋煤集团赵庄矿作,2009年后因身体原因没上班,请假批不了,2010年单位解除合同,未通知到本人结算,现在想办理班期间的养老保险转出,但单位说查无此人不能办理了,我这保险还能找到吗,这个有年限限制吗
2024-10-13 12:0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养老保险转移。 -您提到在2005年至2009年间的工作期间参加了养老保险,并且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如60岁),因此可以考虑申请养老保险转移。一般来说,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士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养老保险的转移。 合同解除与社会保险关系。 -单位认为无法为您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可能是由于合同解除时没有按照规定通知和支付相应款项,导致社保机构无法确认您的身份或存在其他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查询相关政策,了解是否还有补救措施或者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 工作调动及待遇。 -工作调动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社会保险的转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的转入和转出等。如果单位未能正确处理这一环节,可能导致您无法享受相应的待遇或权益。 劳动合同与劳动法相关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通常会包含关于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关于社会保险转移的相关条款。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请记得及时联系专业人士,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解答。同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