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家集团分公司,一直从事与其他分公司负责人一样的职业分红,比如,其他分公司总经理每个月10000,而我叫代理总经理,只给我业务员底薪2000,从事的是总经理干得所有活,公司名曰考察,给锻炼机会,完不成总经理应该干的活还扣钱,完成了也不给预总经理得待遇。我是否可以要求同工同酬?仲裁需要提供什么?目前有总公司邮件往来,我(包括总经理应干职业)工资明细等
2025-12-28 16:31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和薪酬纠纷。关于您的具体权益,请考虑以下几点。 同工同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完成相同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享有平等的工资报酬权利。 提供公平竞争机会。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不公平对待,如没有得到与其他人相同的培训和发展机会,这可能是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公平竞争和机会均等的原则。 提供详细证据。为了支持您的主张,您可以准备以下材料以供仲裁时使用。 -相关的合同或雇佣协议复印件。 -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通信记录。 -您的工作职责和成果证明文件。 -公司内部的职位级别表或薪资标准说明。 寻求法律帮助。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劳动律师进行咨询,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策略。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专业是非常重要的。同时,确保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是至关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