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在休病假。病因为双膝关节炎。我在公司上班不到五年。按规定有三个月的病假。病假快到期了。我的病没好,不能回公司上班。公司让签协议,不能回去。就委托工友签。意思就是病假到期后不能上班。就按事假处理。事假到期,就自动离职。如果不签协议。病假工资就不发,养老保险和公积金也不给缴。请问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2025-09-06 11: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不足五年,因此,如果您的病情已经影响到工作能力,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延长医疗期或调整工作岗位的要求。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提起民事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