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15年离婚双方自己协议好把孩子给男方的,但是一直以来孩子是放在孩子姑姑那里养的,最近一年多了孩子他爸爸联系不上了,我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拿回来吗?同时想要拿回户口怎么办
19天前您好!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已经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了孩子由一方抚养的情况,那么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一方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例如不按时探望孩子或支付抚养费等,另一方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一般来说,户口登记机关会根据户口簿记载的内容和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如果您认为孩子应该随您生活,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将孩子的户口迁至您的名下。请注意,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亲子鉴定报告、协议书等。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的同时,也能尊重对方的权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