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辞职之前的工资奖金可以查询和领回么?
2025-06-29 11:5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四十条”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者因单位裁员而被要求离职时,其工资、奖金等权益受法律保护。 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获得之前的工作年限内的全部工资和奖金。当然,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和公司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与所在公司的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