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之前在上海做兼职,他们的招聘信息是16元一个小时的,做酒店服务员,我们问好了价格,也说好了做半个月,其中过年除夕的三天,说是给我们20元一个小时,再三的询问,做完立即结算工资,结果一直拖,拖了半个月才拿到手的工资,一共做了130个小时,其中过年三天做了27个小时,我们算算,工资应该有2188元,之前他们说虽然只做了半个月,但是要扣除一个月的房租费,水电费,再三沟通,说是和财务说好了,只扣半个月,结果扣除了我们518的费用,他说这是水电费,后面我们再问,钱少到那里去了,却说我们没有过年的加班工资,也没有16元一个小时,必须要做完一个月,一切都变了,我们三个在校学生很无助
2025-06-05 16:33尊敬的读者,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费等。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聊天记录、录音或视频等,以证明您按时完成了工作任务,并且得到了合理的报酬。 此外,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