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之前在一家4s店工作了三个月,但是没有合同。年前一月份的工资本该二月十五号发的,结果公司以过年银行放假为由,又说一月份二月份实行综合考评,所以工资要三月十五号一起发,但是我二月二十四号就办了离职手续,工资也没说什么时候给发,我想问一下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还有在实习期间替其它销售顾问交车赚的提成还会有吗?
2025-06-05 15:56您好!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如果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 关于您提到的工资发放问题,如果您的工资已经按照综合考评进行计算,那么在年底结算时,您的工资可能会按比例分摊到每个月中,而不是一次性结清。因此,建议您向公司提出具体的工资发放时间表,以便了解自己的具体薪资情况。 至于您提到的实习期提成,一般来说,实习期的提成是不计入正式员工薪资中的,而是作为额外收入给予实习生。如果您在实习期间通过帮助其他销售顾问交车获得了提成,那么这部分提成就应该属于您的合法收入,不需要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对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