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男朋友在一家饭店做短期工,饭店的领导一开始说8月25之后才可以离开然后发工资,前几天饭店的领导说只要饭店的工作人员够数了就可以让我男朋友离开并且发工资,但是他今天又反悔说如果提前离开就没有工资。我想请问这个情况饭店的人有法律责任吗?
2025-09-20 02:15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你提到的情况,如果你男朋友已经完成了他的工作职责并提供了正常的服务,那么他有权要求获得合理的报酬。同时,如果饭店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者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依法维权。 建议你收集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证明你的服务时间和工资标准。此外,你还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寻求帮助。最后,如果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请注意,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判断并采取行动。如果你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强烈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