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免费咨询 我于四月入职公司由于不适应到五月底就离职了,离职时被告知一个星期会把工资发放。但是现在一个月过去了还没有收到工资。过去问才知道说离职员工要到年底放假之前才发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样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2025-09-20 00:5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发放。如果公司未按期支付工资,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获得工资。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