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厨师,当时老板聘用我们是口头协议每位师傅工资7000元,每月按时发工资,后来托欠二个月也不发,找老板协商他说春节一起发,到了发工资他不发,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024-08-06 07:2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与雇主协商,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