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95年下岗,单位给保留的档案,今年49岁准备自己交社保,到原单位去找档案,发现07年档案就没了,结果是我父亲签字借出去了,我父亲2010年已经去世了,再世的时候也不曾听他提起过档案的事,再说了我父亲根本不可能把我档案借出来,借档案的字是签我父亲的名,但是字体不像,如今父亲已经去世了没处问了,单位也不管了,档案就这么没了,我交不了社保怎么办
17天前很遗憾听到您的遭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档案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移或销毁。如果您的档案确实丢失且无法找回,您可能需要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办。 与当地的人才市场联系,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档案托管服务。 此外,您可以尝试联系您的户籍所在地的人事局或劳动保障局,询问是否可以办理补办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在处理过程中,请确保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或寻求帮助。 如果您对具体的流程或步骤有疑问,建议直接向相关部门咨询或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