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投票时间只有一天合法吗
2025-04-30 14:57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和时间安排通常需要符合法定要求。一般来说,业主大会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7日前书面通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且应当提前公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信息。 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在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上决定是否设立业主委员会,那么只有当全体业主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时,才能通过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在这个过程中,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组建以及任期都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因此,如果仅仅因为一天的时间限制就决定不设立业主委员会,这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政策和法规。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