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老板拒付(我在2017午12月19日辞工后的工资)辞工后的工资8500元(捌仟伍佰圆)。老板亲手写有欠条,并诚诺2018年3月15曰之前一次性付请。老板不守信誉、以身试法经,不按期支付工资。经过太平镇劳动部门多次协调无果,该向什么部门申诉讨工资8500元。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利息和赔偿金等。请您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于顺利维权。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