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某工厂试用期员工,我在七月十九号向班长提出辞职,班长没有理睬,七月二十九号我又向班长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表,我要求八月九号走,班长说领导只给我批准八月二十三号走,在这之前走算自离,我该怎么办?谢谢!
2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首先,您可以考虑与您的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以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处理方式。如果存在任何不公正的行为,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请假单、离职申请表、邮件记录等,这些都将是证明您正确表达离职意愿的关键证据。 收集支持性证据。如果您认为有其他员工也遭受过类似的不公平待遇,可以考虑收集他们对您的支持性证据,比如共同的口头协议、同事的证词等。 寻求第三方帮助。例如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特别是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专业的法律顾问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遵守法定程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通常遵循一定的流程是必要的,如先尝试内部解决,再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具体的法律咨询和实践操作。希望您能够及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