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厂里上班九年多了,被放假很多天也没有通知再去上班,之后就没信了,我可以要求厂里付经济赔偿申请劳动仲裁吗?
2024-07-24 04:56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投诉处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