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2018年3月31号上午11点左右。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八里营村。人物:受害人(张树全)小包(外号黄毛)一工人某某面粉店老板某某。在3月31号九点钟左右面粉厂老板凌永强给小包工打电话有三四十吨面粉得卸,小包工打电话给受害人说八里营有三四十吨面粉得从货车上卸到仓库。在卸货途中,11点左右小包工在货车上传递面粉不慎将两袋面粉掉落下来砸住背货的受害人,致使受害人诊断结果附图当时送到医院面粉老板付了五千的医疗费,之后不愿在承担医疗费,张振15237632611
2025-06-24 11:0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起事故发生在2018年3月31日,地点为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八里营村,涉及的当事人包括受害人张树全和被告方某。事故发生时,小包(外号黄毛)是一名工人,在运输过程中不慎将两袋面粉掉落,导致受害人背部受伤。 根据您的描述,面粉老板已经支付了5000元的医疗费用,并且拒绝承担后续的医疗费用。由于您没有提供详细的医疗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因此无法确定该事件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 此外,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及时与我联系,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