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工伤定级的问题。右手(惯用手)在工厂工作时受伤,在医院治疗近两月,右手自手腕被截断,身体其他地方没有受伤,请问工伤定级可以定几级,另外这个工伤定级是怎么个流程啊,哪里说了算
17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级别,其中一级至十级。 关于工伤定级的具体流程和决定机构,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具体来说,劳动者或其亲属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