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我在蓝天混凝土公司上班,上了五个月没有交保险,合同也不是和自己公司签的,签合同是为了交保险但五个月保险都没半下来!我们厂是个新厂!由于我们公司没有混凝土搅拌站的资质用的别的混凝土公司的资质证书,为保险的事现在要劝退我保险贴我钱再补我一个月工资,之前让公司补我三个月的赔偿,公司不肯,和公司签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公司还让我和他补签一份自己公司的劳动合同这是为什么?我还可以让公司陪我双倍工资啊?
2025-01-25 15:28您好! 首先,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其次,在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时,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同时,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经通知过您,那么您有权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比如提前通知期的工资等。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和决定。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