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号,我和往常一样,到工地上给老板拉沙修路,在早上7点多的时候,我倒车把另外一个工人撞伤,当时我有叫他让开,然后他站在了我倒车的盲区,就把他撞伤了,我就赶紧下车,把他带到医院就治,当时忙着救人忘了拍照,老板拿了3万,今天又叫交1万5,我在老板那干活的工资一分没发,老板的意思是拿的3万就是我的工资,现在老板也不拿钱,我也没钱,我想咨询一下,老板有责任吗?谁的多一点,谢谢
2025-01-25 14:42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事故,并导致他人受伤。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关于责任归属和赔偿金额的分配,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或者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无辜和情况的真实性。同时,也可以尝试与雇主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