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在饭店上班的厨师,我是农村的,来苏州打工,上夜班,晚上4:30到早上4:30下班。2017年9月17号早晨4:00左右进来一男一女客人,吃饭,当时客人喝酒了,从隔壁王牌酒吧过来的。客人先打我们店里高迪,后来打电话叫人来打的我。我们没有还手。一直被客人打,打了十几分钟,他们都跑了。别人报的警。法医鉴定结果是轻伤害,请问我能拿到多少赔偿款?精神损失费,务工费,营养费,我是农村出来的,上有老母亲,父亲,下有老婆,儿子还在上大学。家里全靠我打工工资养活家人。
2025-01-16 06:13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面临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司法解释进行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此外,如果您的伤情构成轻伤以上,则可能还需要考虑刑事责任,如涉嫌故意伤害罪等。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和全面的指导和建议。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