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私营企业上班两个月未签劳动合同 第一个月扣除20%工资加试用三天工资 原因店内没说 第二个月又扣除500元工资 店内称怕员工走 这样算不算犯法呢 店里有权扣除这些钱吗
2025-02-23 04:02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劳动者入职后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用工行为。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不能以任何方式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减。 关于您提到的试用期和离职时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一般来说,试用期内的工资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并且通常不会低于实际工资水平。因此,如果在试用期内扣除工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部分工资应该返还给劳动者。 至于店内的说法,如果您认为存在不合理之处或者不合法行为,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与店家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法律法规变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