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源公司与利泰公司达成吸收合并协议,浩源公司职工劳动关系转签至利泰公司,利泰公司法人委托利泰旺苍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工作,合同上甲方现在是利泰旺苍分公司,不知对不对.
17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浩源公司与利泰公司的吸收合并协议和劳动合同相关事宜,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应当妥善处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如果浩源公司在合并后成为利泰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并且将部分员工转签到利泰公司,那么这种情况下,原浩源公司的劳动者可能会在新的用人单位(即利泰公司)中继续享有相应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具体来说,对于劳动合同中的“甲方”,在法律上通常是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或单位,包括其母公司、分立后的子公司等。因此,在这个案例中,“利泰旺苍分公司”作为独立的主体并不直接代表原浩源公司的所有劳动者,而是指由利泰公司设立的分公司,负责执行与该分公司相关的业务活动。 为了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受损害,建议在签订新劳动合同前,明确告知原浩源公司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关系已经转移到了利泰公司,并解释这一变化的原因以及如何保障他们在新的工作环境中的人身安全、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权利。此外,还可以考虑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管理方式。 总之,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劳动合同变更及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可以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