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只写基本工资,没有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前工资条都有明细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现在公司用绩效考核不达标原因减去岗位工资和绩效,只按劳动合同的基本工资发,是否合法?
2025-09-25 22: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则应视为双方对工资组成有争议,需要协商解决。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除非劳动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公司不得单方面减少员工的岗位工资或绩效工资,而仅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基本工资为依据发放工资。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通过与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明等,以便在必要时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