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找工作,找到了个ktv,然后在ktv说得签合同,然后就签了交了400押金,说得培训,然后合同写着未干满7天押金不给退还,,第二天培训的时候实在坚持不下来,培训的人还不让走,后来走了以后那个经理说,要是有人打电话问你你就说请了七天假,然后回去了呆了几天说财务部没说呢然后七天之后人就不说话了
2025-09-25 21:29首先,您与KTV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能包含了一些不公平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任何押金作为入职条件或为工作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其次,在没有明确告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员工视为“请假”并延长假期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感到不满,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如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并保留相关证据和沟通记录。如果情况严重,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保持冷静,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