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务合同赔偿金 你好,我在某单位工作了五年,签了三年半的劳务合同,后一年半什么也没签,由于单位要黄告诉我回家,能否得到补偿,(是劳务合同)但是给交了后一年半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024-09-02 20:1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离开该单位时,您可以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经济补偿。 至于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这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并且单位未能提供合法的劳动关系证明,建议您考虑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和损失。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请随时联系我以便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