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回鄉証被工司派註江门新会区当地工司工作己十多年了,经朋友聊天知道我們在中国境內工作,工司须给我办理工作証及購買社保,但工司没有给我办理。在这段時间,我的工资经银行出量,每月工资亦有扣除部份薪金缴交立税款项,亦有税局回收条。现請問工司是否須给我办理社保,由於我在新会工作十多年,工司亦没有与签有勞动合同,如工司辭退我的工作,我須如何申訴?或向工司提出离职,我亦如何申訴办理?
29天前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在中国境内工作,并且工司未给您办理社会保险和购买社保费用,则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您可以要求工司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如果工司不配合您的请求,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如工司辞退您的工作,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操作细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