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裁员,把我从检查科的出货检查岗位调到外观检查,我做不动,又把我借调到工作四科全检,现在以我不能胜任这些岗位为理由,要我自己辞职,或让我去扫地,工资低了很多,每月只有2300元的工资,扣掉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只能拿到1000元左右,他们这样做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2024-11-03 17:51您所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不当解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能力不足且无法胜任当前职位,那么可能构成违法解雇。 建议您保留所有与解雇相关的文件和邮件记录,并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依法处理。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