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单位工作5年了。单位在医疗期解除我的劳动合同,除了经济补偿金以外,我是否可以要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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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此,您的情况符合要求,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您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但是,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对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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