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今年五月份检查出阑尾黏液癌,在大连市妇幼保健院肿瘤科进行切除手术。康复以后化疗五次,回家修养三个月,后期感觉肚子发胀,上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检查。在进行肠镜检查期间医务人员把肠子捅破了,在原地治疗,在原先的刀口上进行了二十厘米的手术,把肠子缝合上了造个漏。现在以住院将近半个月了。 我想咨询一下,在这个医疗事故方面上需要怎么和院方处理 。
2024-07-19 04:27关于您母亲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或律师团队进行详细的咨询和了解,以便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责任归属。一般来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及诊疗护理规范,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行为。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医疗相关的文件、病历记录、医疗费用单据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医院的责任。 与医院沟通。与医院进行协商,要求医院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并明确告知其医疗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果与医院协商未果,可以考虑聘请法律顾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评估损失。根据医院的诊断结果和后续治疗费用等因素,估算可能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心理支持。面对医疗事故,患者可能会面临巨大的身心压力,因此获得心理咨询的支持也非常重要。 请记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在处理时应基于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希望您能及时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