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退休,我是88年工作的,96年的时候原单位就破产了,92年-96年的时间保险没有交,现在我办理退休,牵扯到我的工龄,工资待遇等,所以我想续交之前的保险,但是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不可以续交,需要起诉原单位,我之前的单位是集体制的,他的主管单位在太原迎泽区,月收入是2000-3000元
2024-09-04 21:23关于您所遇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您的原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于您之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的看法。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并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您可以尝试继续缴纳社保。 如果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这些机构通常会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您提供指导和支持,协助处理您的问题。 此外,如果您决定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原单位履行其义务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辩护,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建议您收集好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在诉讼中更好地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在诉讼过程中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