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工资应领有三千七八,近期因厂方要搬迁到国外,故牵扯到员工解除合同的赔偿问题。近几个月厂家使劲的压缩我们工资,不给加班。月工资三千壹贰,而且以近六个月的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来解决员工的赔偿(过年前后两个月工资贰仟肆伍,每年都是这样的)。请问专家工厂的做方合理吗?如不合理,我们员工应怎样做?
2024-09-04 21:06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点。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其次,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较长,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资水平、加班费等。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协议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您的权益的凭证。 最后,请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