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并发症后续治疗的司法解释20年前腰椎骨折工伤八级,由于神经受损,现在出现并发症,被三甲医院确诊为运动神经元病。由于病人属于老工伤人员,单位又没有将其纳入社会统筹,劳动部门拒绝为其重新鉴定,单位这边还要求我们拿出与工伤有因果关系的依据,该怎么办?第二是属于工伤后续治疗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司法解释?
2024-09-04 22:1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收集并保存好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申请工伤认定和获得赔偿的重要依据。 对于您的第二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康复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在工伤事故后,如果发现存在并发症或其他疾病,应尽快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申请工伤康复,并提交相关医疗文件和诊断证明。 关于工伤后续治疗的规定,我国的司法解释中对此类情况有所规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受伤的,用人单位不承担民事责任。”这表明,如果工伤事故是由第三方引起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步骤可能会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为了确保权益不受侵害,建议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