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干了16年了,现在不想干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4-09-04 23:42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补偿。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权利。 可以提出解除合同,除非单位有法定理由(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计算;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还应额外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满10年的,可获得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作不满10年的,只得到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您的工龄、工作表现等因素来确定。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维权时使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